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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戴震(1724-1777年):“尊者以理责卑,长者以理责幼,贵者以理责贱,虽失,谓之顺;卑者、幼者、贱者以理争之,虽得,谓之逆。人死于法,犹有怜之者;死于理,其谁怜之?”该材料】
 更新时间:2024-05-19 15:08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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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描述:

戴震(1724-1777年): “尊者以理责卑,长者以理责幼,贵者以理责贱,虽失,谓之顺;卑者、幼者、贱者以理争之,虽得,谓之逆。人死于法,犹有怜之者;死于理,其谁怜之?”该材料 ()

 ①反映了理学对人性的压制   

②批判了清政府实施残酷的刑罚   

③客观上反映了当时市民阶层的要求  

④所呈现的思想预示着中国文化即将向近代转型。

A.①②③

B.②③④

C.①③④

D.①②④

秦守敬回答:
  依据材料可知:尊者、长者、贵者凭借理来批评卑幼贱,这是顺应理的,反之,则是与理悖逆的,人如果因为礼而死的话,谁会可怜你?①材料揭示了理学对人的压抑,不管是否有理由,凭借理的都是正确的,故正确;②材料中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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